入館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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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圖書館閱覽規則

◆開放時間:平日週一至週五8:00至17:30,寒暑假9:00至16:30,國定假日及週六、日不開放。

◆閱覽規定:

一、本館僅對本校學生、教職員工及其子女開放閱覽不對外開放。

二、六歲以下孩童由家長全程陪同。

三、入內閱覽保持肅靜,維護清潔,書籍一次只取一件,閱畢後歸還原位。

◆借閱規定:

一、借書持教職員工證15冊、學生證10冊為限,至櫃台辦理,借期28日。

二、桌遊及平板電腦僅開放教師班級教學借用。

三、報紙、漫畫、當月雜誌僅供館內閱覽,過期期刊雜誌借閱需另外登記,借期28日。

◆預約及續借服務:

一、利用本館借閱系統預約圖書,每人可預約2冊。

二、預約7日內領取預約書,逾期將取消預約,未取2次停止預約權30日。

三、讀者得於借閱期限內自行至本館借閱系統辦理線上續借一次,延長28日。

◆場地預約與借用:

一、利用國中學務系統於14日前開放預約場地,同時段可預約2場。

二、班級授課由任課教師事先於借閱系統預約登記,並帶隊進入。

三、場地預約逾期未使用達2次將停止預約權30日。

四、學生使用本館檢索區電腦或網路請先至流通櫃台辦理登記。

五、如需配合本校辦理大型活動時,暫停閱覽服務或場地外借。

◆其他注意事項:

一、物品自行保管,本館不負賠償之責,離座務必將物品垃圾帶走並恢復原狀。

二、不得攜帶食物及非開水的飲料,並嚴禁喧嘩及影響讀者權益之行為。

三、各項書籍、設備及設施,請妥善使用,如有偷竊、毀損須負賠償責任。

四、不得占用或自行更換座位,或離座逾30分鐘,違者得取消使用權利。

五、借用書籍、器材毀損或遺失,須購買原書籍或同類型器材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