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09 10:48:39 點閱:39
一、年資採計至115年7月31日,年資須連續若有中斷者重新起算。
二、經本室初查連續服務年資屆滿名單如下,若有誤或漏列者請儘速告知本室:
(一)滿三十年:徐進將校長、王育函老師、周佳慧組長、林詠茹老師、常方舜老師、陳俊文老師、陳建霖老師、楊美欣老師、蔡昀妮老師。
(二)滿二十年:王朝源秘書、洪鈺娟老師、黃雅雯老師。
(三)滿十年:無。
三、資深優良教師年資採計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三點: 「所稱專任合格教師,指編制內有給之專任且依相關規定辦理教師資格登記或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第四點規定:「第二點所稱連續,指自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連續未曾中斷;中斷者,自其再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算。」
四、曾任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教師(含兵役輪代及懸缺代理教師),於代理當時已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規定敘薪有案,於補實後,前後任教期間連續未曾中斷者,其代理教師之年資。另代理期間各學期均連續,惟因聘約導致月份不連續情形,係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視實際教學需求,本權責訂定之聘約期間,應不可歸責當事人,爰該段代理年資得併計為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彰化縣政府109年12月7日府教社字第1090441312號函)。
五、以上人員已由人事室自人事系統資料查填繕造推薦表,如有漏列者請速洽人事室,如正確無誤請於表單簽名處親簽,於114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4點前送回人事室,並提供2吋照片電子檔以及資深優良教師感言(30字內) ,於上開期限內寄至人事室組員黃偉嘉信箱ht112030@hmjh.c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