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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監察院及法務部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後段規定之適用疑義,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6-01-06 08:38:19 點閱: 161 (485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監察院114年12月30日院台申貳字第1141833767號函辦理(附件1)。
二、 詳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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