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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彰化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115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原「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修正為「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兩者實為同一競賽, 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8-25 16:30:29 點閱: 64 (669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 函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吳旻融
電話:7531840
電子信箱:fb1925@email.ch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教社字第115032929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有關彰化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115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原「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修正為「彰化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兩者實為同一競賽,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彰化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115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 項目」辦理。
二、 因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修正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名稱為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本府同步調整賽事報部名稱。
三、 前項賽事僅係因應決賽主辦單位更換名稱,其實質內容與 競賽性質完全相同,特此證明,以維護學生升學比序權 益。

正本: 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縣立高中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及課程發展科、本府教育處、115學年度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