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民政處115年8月24日府民行字第1150337807號函辦理。
二、檢附縣府民政處函及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函各1份。
轉知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參加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選務工作人員補假2日一案,請查照。
張貼日期: 2026-08-28 13:22:13 點閱: 109 (671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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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民政處115年8月24日府民行字第1150337807號函辦理。
二、檢附縣府民政處函及彰化縣選舉委員會函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