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7-03 18:42:10 點閱:1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1286A號函及本府114年6月5日行政公告第11405393號辦理。
二、為補助旨揭報名費,請已報考114年3月9日114年度「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114年3月15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及「2025成功大學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於7/10回報教務處。以利後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