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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3點、第5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類別:人事法令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5-10-20 14:40:18 點閱: 178 (418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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