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以下簡稱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259A號令修正發布,科目對照表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對照表」,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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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5-12-01 13: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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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二、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徐小姐,電話:(02)7736-6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