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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0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1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類別:人事法令 張貼者:人事組員

張貼日期: 2026-01-08 09:04:38 點閱: 251 (488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台內移字第11409340674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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