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25 18:32:41 點閱:23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0274號函暨本縣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
二、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 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應接受每年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前述人員範疇說明如下:
(一)應參加對象(列入 4 小時研習時數統計):
1、領導職與教學行政人員:校長、全體正式教師。
2、長期教學人員: 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
(二)免參加對象(不計入時數統計):
1、特殊聘期/狀態人員: 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
2、純庶務行政人員: 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三、請貴校配合115年度課程架構表(如附件)選定辦理實體課程或選修線上課程。
四、另,本府預計於115年7月至8月暑假期間辦理本縣115年度中小學家庭教育師資培訓,屆時將另函公告實施計畫,並請貴校務必派員參加,以落實本縣學校家庭教育推廣。
五、檢送課程架構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