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5-07 12:20:16 點閱:42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37698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109年至114年統計資料顯示,妨害兵役案件中,以「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或徵集者」為最常見類型,其比例高達61%,此類案件多屬當事人對妨害兵役相關規定認知不足所致。究其原因,現行兵役制度之宣導多集中於役男接近服役年齡階段,就學期間之學生及家長接觸妨害兵役相關法令資訊相對有限,顯示宣導時點確有提前之必要。
三、經內政部參考國外制度,部分國家透過公民教育等方式,使學生及家長及早瞭解妨害兵役相關規範與界線,以降低因資訊不足所產生之誤解或違規風險,嗣於內政部115年1月20日召開「115年全國役政推動工作檢討會報」中決議,「兵役制度之核心在於維持國家整體防衛能力,因應當前國際情勢日趨複雜,透過教育體系建立國民正確之法治觀念至為重要,防制妨害兵役之觀念亦應自教育端向下扎根、逐步形塑社會共識,避免僅能事後消極處分,而未能發揮預防與嚇阻效果」,爰製作學生版及家長版輕量化E-DM樣稿,請學校透過官網、公告系統、新生訓練期間或各項集會等既有校園宣導管道協助轉知、刊載或張貼,以柔性提醒方式強化在學役男對妨害兵役制度之正確認知。
四、另內政部提供妨害兵役防制向下扎根之宣導策略與推動作法文字檔及簡報檔,以利學校依實際需求調整運用,簡報檔元素(下載路徑:https://pse.is/8vf2f2)
亦歡迎下載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