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年護理師甄選公告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重要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1-26 09:59:55
點閱:60
主旨:甄選師(三)級護理師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
|
|
職缺所在單位
|
學務處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師(三)級
|
|
職稱
|
護理師
|
|
辦公地點
|
彰化縣和美鎮西園路31號(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
|
|
上網公告期間
|
公告之日起7日(含例假日至少5日)。
|
|
資格條件
(請勾選考試等別;如另需具備其他資格條件請自行填列)
|
- 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師(三)級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任用之人員)。
- 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
- 以師(三)級辦理之年終考績最近三年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未涉有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及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等情事者。
|
|
應徵人員身分別
(請勾選)
|
本職務適合身心障礙者 £是 否R
本職務適合具原住民身分 R是 否£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自109年1月1日起外補職缺一律刊登於總處事求人網頁)
|
|
工作項目
(請惠予填列)
|
- 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督導、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 師生簡易健康檢查、營養衛生教育、心理衛生教育、傷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及支援學務處業務等。
-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
報名規定
(請填列候補名額、公告日數及聯絡人訊息)
|
-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 請至本校網站(網址: https://www.hmjh.chc.edu.tw/)首頁/分類公告/重要公告項下下載「應徵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職務個人資料表」1份(表格請務必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並檢附育嬰之銓審資料;如無勾選,則由本校逕行勾選採計),並連同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 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校職務出缺單位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
-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R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縣府徵才/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 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校學務處洪主任,(04)7552043分機276。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人事室尤主任或黃先生(04)7552043分機214、239。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特考特用及限制轉調等情事;經錄用人員將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