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組員 張貼至 2025-08-31止
張貼日期: 2025-06-19 08:22:32 點閱:53
一、 | 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6月18日府人考字第1140238932號函辦理。 |
二、 | 暑假期間仍常有民眾至學校洽辦業務,為維持學校正常運作 ,請依「教師請假規則」、「彰化縣各級學校教師出勤注意事項」及「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勤惰管理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辦理並落實執行。 |
三、 | 各類人員差假均須依前開規定事先辦妥差假手續(含系統作業),且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縣府將不定期派員查勤,如經查有未依規定請假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 |
四、 | 另人員請假、出差亦應依規定妥善安排職務代理,以維公務之正常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