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0-14 08:35:17 點閱:16
一、 | 依據縣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銓敘部前以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轉知(縣府114年10月2日府人考字第1140391422號函諒達)。 |
三、 | 有關考試院、行政院前開114年10月9日令,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人事法規/法規動態/法規司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
四、 | 檢送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